看点

80后成陕西离婚主体人群

日期:2016-01-14 14:11:21        来源:三秦都市报

一言不合,两口子一冲动就办了离婚;为了谁洗碗争论不下,一来二去,刚结婚没几天又走进婚登处办理离婚手续……近年来,在全国渐趋走高的离婚率下,身边各种“奇葩”案例常常让人哭笑不得。昨日,省社科院年度蓝皮书发布,其中,一项针对陕西青年群体离婚现状、原因的调查直指我省这一领域存在的“四多”现象。

我省离婚率处全国中等靠后水平

记者了解到,这一调查面向18-45周岁的陕西青年群体,采取问卷调查、个案深度访谈等研究方式进行,离婚青年问卷通过西安市碑林、雁塔、莲湖等区离婚登记处交由当事人自愿填写,最终获取有效样本561份。

资料显示,我省2009年离婚率排在全国21位,总体处于全国中等靠后位置。但是,近年数据显示,我省离婚率正在与全国保持同步增长。例如,2014年,全省共有70898对夫妻通过协议离婚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离婚人群中80后70后婚姻维持相差7.7年

省社科院专家发现,我省离婚现实中存在的最突出特点是“80后”离婚多、陕北人离婚多、高学历离婚多、“闪婚闪离”多。

从年龄段来看,最近五年,20-24岁的“90后”离婚人数比重为5.9%-7.3%,25-34岁的“80后”离婚人数比重约占50%,34-49岁的“70后”离婚人数比重为36%左右。“80后”成为当前离婚主体人群,且从比重来看还在逐年增长,相反其余年龄段离婚人群所占比重在下降。

“闪婚闪离”现象也渐趋明显。省婚姻登记处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陕西省青年“闪婚”现象比较明显,一些青年人结婚前相互了解时间不长,遇到喜庆日子或所谓好日子喜欢“扎堆结婚”,如2014年的“2·14”、5·20”、10·1”等登记结婚人数最多,由此给婚姻埋下隐患。

统计中,2010-2014年,离婚当事人婚姻维系时间不到一年、三年、五年的比例虽然有所下降,但总体比重维持在1/5、1/3、1/2水平。专家在调查中总结出,70后”离婚人群的婚姻持续时间为11.8年,80后”维持时间为4.1年,两者相差7.7年,闪婚闪离现象突出。

高学历人群离婚率明显上升

从地区来看,我省以往离婚率除涉外、涉港澳台和华侨部分外,关中地区所占比重最高,陕南次之,陕北最低,但近几年这一情况有所变化:陕南离婚率基本保持不变,关中地区有所下降,陕北地区则明显上升。其中,2010年,陕北地区离婚率为12.2%,到2014年,升至16.6%。

在学历与离婚率的相关性上,近五年,我省离婚群体中,小学及初中文化程度的离婚者占50%以上,占总体比例呈下降趋势,相反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者离婚比例正在上升,尤其是近两三年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离婚群体比例增长较快,高学历离婚逐渐增多,其中原因主要是“80后”离婚者文化程度普遍较高。

结婚草率冲动离婚是主因之一

分析原因,专家认为,80后”独生子女个性强、独立性差、家庭经营能力弱,不少人对离婚持着“不合适就散伙、快结快离、互不拖累”的态度。

调查显示,80后”离婚最主要的原因除双方性格和生活方式差异大、处理不好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外,当时结婚时草率没想好、生气吵架后冲动离婚的也占较高比重。一些基层工作人员也反映,“80后”独生子女喜欢“跟着感觉走”,只要觉得不快乐,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很容易把“拆伙”当做第一选择。

“另外,新《婚姻法》简化了离婚手续也是导致‘冲动离婚’的重要原因,加上很多‘80后’离婚时无子女、无财产、无债权,增加了因冲动选择离婚的概率。”共同进行此项调研的省社科院专家李巾、聂翔在报告中指出,父母过度干预子女婚姻,社会挤压引发“逼婚怪象”,因房屋拆迁买房分房等“政策性离婚”,离婚诱因多等,都是眼下陕西青年群体离婚中的新情况。

例如,数据显示,43%受访者因为认为“到时间再不结婚就不好找对象”而选择结婚,10%的家庭因为第三者插足导致婚姻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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