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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推广骨灰植树等生态葬式

日期:2016-04-01 09:50:25        来源:三秦都市报

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不仅是当前提倡的殡葬新风,也是大势所趋。昨天,全省殡葬改革和清明节祭扫工作通气会举行,将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中省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

在人口密集区推行立体安葬方式

“十三五”期间,计划“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成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要有1个火化殡仪馆或殡仪服务设施,每个行政村(或相邻几个村合建)都要有1处公益性骨灰楼(堂)或遗体公墓。年底要实现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如果遗体火化后仍然沿袭传统的土葬堆坟头的做法,火化的意义不大。因此,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特别重要。”省民政厅副厅长郭惠敏说,在火葬区,积极推行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化骨灰安葬方式,在人口密集区推行以楼、廊、堂、塔、墙等形式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方式。

倡导建设单人骨灰安葬或双人骨灰合葬占地小于中省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质墓穴,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最大限度降低硬化面积,并鼓励家庭成员采用合葬方式提高单个墓位使用率。积极推广骨灰植树、植花、植草等生态葬式,使用可降解容器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不设硬质墓穴和墓碑。倡导骨灰撒散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

在土葬改革区,遗体要在公墓或农村公益性墓地内集中安葬,不得乱埋乱葬,倡导建设单具遗体安葬和双人合葬占地分别低于中省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减少地面硬化面积,鼓励墓碑小型化或不立碑;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群众选择既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要求的葬式葬法。

实行奖补激励政策推广生态殡葬

到“十三五”末,在巩固和提高火化率的基础上,较大幅度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节地生态安葬公共服务网络,全面实行奖补激励政策,骨灰装棺再葬、乱埋乱葬和墓位面积超标得到有效治理,节地生态、移风易俗新风尚成为殡葬活动主流。郭惠敏说,目前,正在结合全省殡葬工作情况,加紧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的草拟工作,力争尽快出台,使这利国利民的节地生态殡葬政策措施早日发挥作用,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更好地保障群众“逝有所安”的基本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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