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

朋友圈里被骂要维权 截图当证据难公证

日期:2016-04-01 10:10:12        来源:华商报

      公证处表示,能在公共网页上查到的信息才能公证,因为微信聊天记录等难以鉴别相关人员身份。而法学专家认为,身份确认可通过技术解决。

      今年2月底,一则成都某公司女员工请病假,却在微信朋友圈晒旅游照,公司发现后派人办理了“微信朋友圈证据保全”公证,并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的新闻引起关注,关于微信证据的话题也成为焦点。“前几天,有人在朋友圈发信息辱骂我,能当证据吗?”西安的王女士咨询了公证部门,却发现微信当证据并不容易。

      市民:辱骂我的截图没法公证

      近日,西安的王女士遇到一件烦心事,“我从朋友的朋友圈里发现了一则辱骂我的信息!”还没等她想到如何应对,对方就将信息删除了,朋友只是帮她留下了截图。

     “朋友圈里的信息很多人都能看到,辱骂对我的声誉造成了损害。”王女士准备拿着截图起诉对方,她咨询律师,律师说需要对涉及辱骂、诽谤的信息进行证据保全。她准备进行公证,但咨询后被告知无法公证。

      公证处:能在公共网页上查到的信息才可以公证

      华商报记者去公证处了解情况。西安市公证处一公证员和汉唐公证处一公证员都表示,目前能接受公证申请的包括网站、邮件、论坛、微博、微信公众号侵权以及部分购物网站上出售商品的商标侵权行为,这些侵权行为几乎能被所有的人搜寻或者看到。进行公证时,要在公证处的办公电脑上打开这些网页或者是邮件等,再通过打印网页、截图、下载等手段进行证据保全。对于微信聊天记录、微信朋友圈以及QQ聊天记录等内容申请公证的不予受理,是因为这些内容具有不确定性,很难鉴别微信、QQ主人的身份,所以进行公证也就没有意义。

      汉唐公证处公证员张宇伟说,“QQ和微信的注册渠道比较多,无法确定真实主人,即便能确定身份,但聊天内容或者是朋友圈的内容也无法佐证与申请人之间的关联性,所以一般谨慎办理公证。”

      张宇伟说,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也不能一概而论,“比如说有充足的证据能证明QQ聊天记录者的身份或微信的身份,也可以进行公证,但是公证的结果在进入法律程序之后鉴于关联性的原因,能否被认可并不一定。”

      对成都女员工被辞一事,西安市公证处的那名公证员表示,目前类似案例不多,公证员有自己的思考和处理方法,该案例并不具备普遍性。

      相关法规

      电子数据可成为证据认定身份是难点

      2013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把“电子数据”明确列入了证据的新种类。去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施行,其中明确,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民诉法把‘电子数据’单列出来,而且没有说要结合其他证据使用,就是说没有把它当做间接证据,这种变化适应了电子时代发展的需求。”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张西安认为,现在微信的使用已经很普遍,微信记录必然会越来越多地被当成证据使用。

      华商报记者咨询了西安数个法院,均反馈还没有凭借微信证据起诉的案例。有法官认为,微信并未采取实名制认证,因此,微信证据的身份确认即微信证据是否为案件当事人,往往会成为案件事实查明的难点。因此,微信要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并不容易。

      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有两个前提条件,首先,确认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如果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是当事人,那么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其次,就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这关系到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果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

      法学专家

      身份确认可通过技术解决

      张西安认为,“从技术上看,确认身份并不是很难的问题。解决微信、朋友圈是从哪个手机上发出来的不是问题,解决了哪个手机的问题,也就解决了发信人的问题。”但现实中,也有并非是机主所发的现象,张西安认为,根据证据认定规则,此时机主要承担不是自己所发的证明义务。

      微信证据确认身份有两种情况,对方自认或者不承认。张西安认为,在不承认的情况下,可以借助专业技术和专家解决,美国就有专门的法庭计算机科学,有专门的人解决技术问题。对于微信证据的完整性,他认为,完整性是包含在真实性里面的,在证明过程中如果对方不认可,可申请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真实性和合法性,证据的关联性则是逻辑判断。“所以,从认证规则看,微信和其他所有证据的要求都是一样的。很多规则都是在不断发展中发现新问题,这对法官、律师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记者 宁军 李小博)

精华推荐

热门推荐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邮编:712000 客服热线: 15929246999 广告热线:13038551909
  备案号:陕ICP备19020259号 广告代理:陕西慧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电子邮箱:shanxixianyu@163.com 
技术支持:陕西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