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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人撞车肇事逃逸 本报呼吁广大司机文明驾驶

日期:2016-04-01 11:15:56        来源:三秦都市报

  昨日,记者从西安交警碑林大队了解到,相互别车引发矛盾驾车撞倒2人撞伤3车后逃逸的肇事出租车司机张某,昨已被行政拘留。其所在出租车公司已针对此事开展安全教育。目前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驾驶员情绪难免出现焦躁,本报呼吁广大司机朋友行车途中务必遇事冷静,安全、文明驾驶。

  肇事逃逸司机被行拘

  昨天下午,交警碑林大队副大队长费涛告诉记者,3月29日下午发生在建国门外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张某已经被行政拘留。目前,两名伤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暂无生命危险。待随后对伤者作出伤情鉴定后,警方将依据鉴定结果对嫌疑人作出最终法律处罚,案件当前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陕西合恒律师事务所李律师说,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到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考证。

  李律师说,肇事后逃逸行为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肇事逃逸之后,如果能够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且等待接受处理的,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仍然可以认定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张某所在的西安前进出租车公司一位姓何的负责人说,这起事件发生后,他们公司全力配合警方开展调查,目前对此事还未作出任何处理,最终结论将以警方调查认定为准。同时,他们将以此为诫,在全公司进一步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司机切莫带“病”驾驶

  市民梁先生说,从这起恶性交通事故的起因来看,主要是出租车和吉普车行驶过程中相互打别引起。在日常生活中,一些司机常常胡乱变线、强行超车、闯黄灯、骂粗口,由此可见,这也不是一起偶然事件。他也是一名司机,经常能遇到不少司机在面对糟糕的交通状况时出现情绪躁动的行为,这就是典型的“路怒症”,是带着一种病态心理在开车,但并非每个那么做的人都明白自己这是一个病态。

  出租车司机乔师傅说,司机们表现出来的“路躁”情绪主要来自于驾驶中面临的各种压力。他已经开了13年出租车,根据他的驾驶经验,像近期随着气温逐渐升高,司机们难免出现情绪躁动现象,尤其是节假日准备驾车出行的人们,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管是谁,只要开车上路,都应当无条件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他始终认为,“车格”、“车品”也就是司机本人的人格、人品,千万不要带“病”驾驶。

  遇事要学会减压冷静处理

  西安鹏翔驾校副校长陈连宝说,“路躁”情绪如果长期被忽视,就会对司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驾驶带来不良后果。通常情况下,这类“马路愤怒者”开车时存在着幼稚的心态,即使完全没有必要赶时间,仍会给自己设定一个预期时间,规定自己在多少时间内到达目的地。喜欢在马路上和其他司机竞争,超过对方就高兴,被对方超过就懊恼。如果旁边的汽车打方向灯想变换车道,本能反应是加速跟上去,不让他超。看到别的司机错误或不守规矩的动作,尽管一点都没妨碍自己,但不良情绪仍会油然而生,觉得别人侮辱了自己,会产生报复心态,并很难克制住这种心态。陈连宝说,存在“路躁”情绪的司机上车前如果情绪不好,就要学会为自己减压。这个时候冷静处理,反而更有利于事情解决。

  “清明小长假马上就到了,驾车出行难免会遇到堵车或者剐蹭情况,不管平时有没有‘怒路症’,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陈连宝建议患有“怒路症”的司机,开车上路如果情绪不稳定时,多做几次深呼吸,试着与前行车辆保持一定车距,打开窗户让新鲜空气进入车厢,听收音机或听比较轻松的音乐。如果还是平静不下来,就赶快把车停在路边稍事休息。(编辑:崔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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