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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3起违反八项规定问题

日期:2016-05-12 16:31:00        来源:三秦网

  5月1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五一端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发布第二次“每周通报”,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曝光,本周共通报92起,其中陕西3起,分别是:

  1.宝鸡市凤县河口镇岩湾小学公款旅游问题。该校党支部书记、校长梁玉哲,副校长李水泉携家人与原校长张更兴、教师卫永一行6人通过旅行社安排,前往西藏旅游,公款报销费用2.388万元。2016年4月,凤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梁玉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水泉行政记过处分、张更兴党内警告处分、卫永行政记过处分,责令个人承担旅游费用。

  2.安康市石泉县档案史志局局长陈莉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该局私设“小金库”存入资金10.68万元,将其中5.26万元用于给职工发放年节慰问金。2016年2月,石泉县委免去陈莉档案史志局局长职务,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资金。

  3.汉中市略阳县政法委副书记赵明文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2月,赵明文未向组织报告,连续两天在家中为女儿举办婚宴,设宴24桌。2016年4月,略阳县纪委给予赵明文党内警告处分。(编辑:崔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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