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25 14:09:38 来源:三秦网
刘某(男,41岁)和韩某(男,26岁)是西安市户县的两名吸毒人员,长期吸毒染上毒瘾,因缺乏毒资而萌生了劫财的恶念。2015年8月至2015年10月,韩某在汽车租赁公司租赁了汽车,伙同刘某在西安市沣东新城鱼斗路附近,跟踪盯梢单身女性,在夜晚甚至白天,先后3次以问路为由,采取驾车逼停、持刀威胁、乘其不备等手段,对单身女性进行劫财,抢得手机两部、金项链一条、现金数百元。
两人在实施共同犯罪中,一人负责驾车,一人负责劫财,两人的地位和作用相当,认罪悔罪的态度也一致,长安区人民法院最终以抢劫罪和抢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6年又10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韩某有期徒刑6年又7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宣判后,两被告人未上诉。(编辑:崔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