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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点 西安增至44个

日期:2016-07-02 15:45:25        来源:三秦网

  交材料,拍照,摁指纹,核对信息,付费……短短20来分钟,宝鸡籍的尚先生就在西安柏树林派出所,完成了他补办身份证的所有手续,“这么热的天,要是回老家办理,太折腾了。”

  受理点已经达到44个

  其实,早在今年3月,西安警方已经启动了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业务,到昨天,受理点已经达到44个,共帮助群众办理了近2000多张省内异地身份证。

  什么叫省内异地受理?通俗说就是,户籍属于陕西省内,在西安工作、长期居住的流动人口,如果身份证丢了,可以到你居住地所在的公安局,进行补办、换领。

  如果你在西安市上学,可前往学校户籍管理所在地的公安分、县局异地受理点。

  公安民警特别提醒,对于以下几类人,仍然需要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首次申领身份证、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有不良信用记录、重证号人员,以及法律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办证的人员。

  具有西安市阎良、长安(除公安沣东分局王寺派出所、斗门派出所外)、临潼区和高陵区及户县、周至、蓝田县常住人口户籍身份的流动人口,可选择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换领、补领业务。

  对于户籍在公安新城、碑林、莲湖、灞桥、未央、雁塔、高新、经开、沣东、浐灞、站前和航天分局辖区的常住人口,仍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

  审核签发后30日内发放

  换领证件时,每证收费20元,丢失补领证件时,每证收费40元。对异地受理的证件,自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合格并签发后,三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户政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身份证挂失申报须由公民本人提出申请,不收费。

  对于群众捡拾上交到公安机关的身份证,经查询已补领新证的,统一销毁;对尚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录入信息库,免费招领。发还身份证时,原则上本人领取。核验一致的应当场发还捡拾证件,核验未通过的不予发还。(编辑:崔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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