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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医科大学生就职乡镇卫生院 可享政府奖励3万政策

日期:2016-09-27 10:28:56        来源:华商报

  大学毕业后,找到专业对口的好工作,或者跟志趣相投的朋友一起创业,都是最好的选择,但也有一些高校毕业生可能暂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昨日,记者从陕西省人社厅了解到,我省针对这部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也推出了相关的服务和政策,同时,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这些机构

  为我省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就业与失业登记或求职登记等各项公共服务,按规定为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人事档案管理等服务。此外,还定期开展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项活动,比如每年5月“民营企业招聘周”、每年9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每年11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此外,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经营性机构政府鼓励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各教育部门、各高校的就业指导机构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用人单位招聘及实习实训信息、求职技巧、职业生涯辅导、毕业生推荐、实习实践能力提升和就业手续办理等多项就业指导和服务。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可享受这些服务和政策

  目前我省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回到原户籍所在地报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享受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同时可享受如下政策:

  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开放,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创业证》,摸清就业服务需求;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要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将零就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提供“一对一”个性化就业帮扶,确保实现就业;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确保能够随时参加;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我省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

  到基层就业

  目前,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主要包括大学生村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其中,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主要分为四块项目:一是实施医疗卫生、教育、涉农等专业招录优秀高校毕业生项目,此项目与全国“三支一扶”项目合并执行,招录对象为高校本科毕业生,急需专业可放宽至大专;二是实施在校大学生助学金项目,招录对象为在校大学生;三是开展学历教育项目资助;四是对招录到基层毕业生的开展培养培训项目。服务期限为从医类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从教、涉农类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实施医疗卫生、教育、涉农等专业招录优秀高校毕业生项目,对招录到农村中、小学和乡镇涉农服务机构工作,且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本科毕业生,给予奖励金1万元;对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医学专业本科生,给予奖励金3万元,奖励金按照服务年限分期支付;实施在校大学生助学金项目,每生每年资助6000元(国家助学金受助生和免费师范生,在每生每年享受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由省上补足6000元)。(编辑: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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