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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检察院支持农民工讨薪

日期:2019-01-19 21:11:36        来源:华商报

  原标题: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农民工起诉 欠薪包工头当庭偿还


 

  农民工万余元工钱被欠讨要无果

  临潼检察院支持起诉 包工头当庭偿还

  系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民事案件
 

  干了几个月活儿却拿不到工钱,农民工无奈求助于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昨日上午,全省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民事案件在临潼区法院公开审理,欠薪包工头当庭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2016年3月至7月,农民工张某在包工头史某承接的一建筑工程中从事土建施工劳动,双方约定按工时计算工资。工程结束后,史某共欠张某10500元。张某多次催讨无果,便向临潼区检察院寻求支持与帮助。
 

  接到申请后,临潼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多次走访当事人,设法寻找、固定证据,查询相关案例,反复与法院沟通协商,最终在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后依法向法院递交支持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按照《劳动法》规定,施工结束后史某应按期及时足额支付张某的全部劳动报酬,张某起诉要求史某支付剩余劳动报酬符合法律规定,临潼区检察院决定支持张某对史某提起起诉。
 

  今年1月16日,张某以追索劳动报酬为由将包工头史某承起诉至法院并被受理。昨日上午,临潼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了这起检察机关支持诉讼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院长王佑勋担任主审法官,临潼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董宏斌出庭支持起诉。庭审中,支持起诉人当庭宣读支持起诉书,并对其所提交的证据逐一进行质证。
 

  庭审查明,被告确因工程回款困难等问题拖欠原告工资,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当庭支付10500元劳务工资。拿回工资后的张某说:“确实没有想到会这么快(拿回欠薪)。”
 

  据悉,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法律依据即《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记者查询发现,外省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已有尝试,包括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的,支持起诉抚养费的,还有支持起诉困境儿童指定监护人的、变更监护人的等。(编辑: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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