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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朋友持械伤人两男子获刑

日期:2019-03-03 21:24:33        来源:西安新闻网

  原标题:为朋友“两肋插刀”持械伤人 长安法院公开审理两男子当庭获刑


  被朋友唆使,光天化日之下无端持械殴打他人。3月1日,长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有黑恶苗头的寻衅滋事案件,两男子当庭获刑。
 

  为朋友“两肋插刀” 无端持械殴打他人
 

  2018年4月上旬,家住周至的侯某突然接到李某的电话,得知他正和崔某在一起,李某便邀请他二人一同来西安。吃饭期间,李某向他们提出“帮忙教训个人”,考虑到万一出事了会惹出麻烦,侯某和崔某对李某提出的要求表示拒绝。但在李某的一再保证“不会有事”之下,二人最终允诺,并联系了另外两个人(均已判决)帮忙。随后,侯某等四人前往西咸新区找被害人,然而并未获得被害人踪迹,该起有预谋的施暴行动以失败告终。
 

  同年4月9日,侯某等人再次寻找被害人未果后,在长安区一家酒店住了下来,第二天接着去找被害人。当天,承包机械工程的被害人像往常一样在工地上检查机械后,便去了一家茶楼核算工程账目。在他离开茶楼准备开车时,旁边一辆白色越野车上,突然下来四个人向他冲来,持械对其一顿乱打……之后,四人若无其事的驾车而去。此四人,正是连日来一直想要教训被害人的侯某等人。
 

  躺在地上的被害人强忍着身体的剧痛,向朋友电话求救。最终在朋友的帮助下被送往医院救治。后经司法鉴定,被害人的伤情为轻伤一级。
 

  寻衅滋事落法网 二人法庭上痛悔
 

  肆意持械殴打他人致身体多处骨折事发后不久,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批准,侯某和崔某被依法逮捕。3月1日,长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寻衅滋事案时,考虑到案情和征得被告人意见后,法院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理中,二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辩护人则认为二被告是受人唆使,应为从犯。
 

  经审理查明,二人虽未直接策划本案犯罪活动,却是本案犯罪活动的积极参加者,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据此,法院认定二人均属主犯。法院认为:被告人候某、崔某无视国家法律与公共秩序,在与被害人张某并无矛盾、积怨的情况下,因受他人唆使,公然结伙持械殴打被害人,并致被害人轻伤,其行为情节恶劣,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二人自愿认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候某具有自首情节,崔某具有坦白情节,对二人均可依法从轻处罚。但因二人参与实施犯罪的方式已接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惯常模式,故对二被告人应酌情从重处罚。
 

  当日法院当庭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侯某、崔某有期徒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两年又三个月。面对庄严的国徽,二被告人在法庭上均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懊悔不已,对被害人深表歉意,并表示今后一定改过自新、遵纪守法,做对社会有益的人。(编辑: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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