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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耕地面积达4401.51万亩

日期:2022-01-01 21:45:37        来源:陕西农村网

  12月28日,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目前我省耕地面积达4401.51万亩,其中,水田189.27万亩,占4.30%;水浇地1265.81万亩,占28.76%;旱地2946.43万亩,占66.94%。数据表明,81%的耕地分布在陕北高原和关中平原。榆林市、渭南市、咸阳市、宝鸡市等4个市耕地面积较大,占全省耕地的64.03%。

  据了解,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万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116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省国土利用状况。

  本次公布了全省耕地、林地、园地、草地、湿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8大主要地类“三调”数据。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376.74 万亩,交通运输用地453.92万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409.97万亩。此外,全省园地共1821.01万亩,包括果园、茶园以及其他园地,分布在渭南市、榆林市、延安市、咸阳市,占全省园地的75.14%;林地18714.02万亩,延安市、汉中市、安康市等3个市林地面积较大,占全 省林地的54.72%;草地3315.49万亩,主要分布在榆林市、延安市等2个市,占全省草地的91.27%;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目前全省湿地共73万亩,主要分布在榆林市、宝鸡市、西安市、渭南市等4个市。调查显示,我省辖区范围内没有红树林、森林沼泽和沿海滩涂。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省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大力推广节地模式。同时,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编辑: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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