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点

同村村民蹊跷中毒亡 农妇蒙冤13年

日期:2016-07-02 10:42:16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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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三年的漫长等待,柯长桂终于拿到无罪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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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页的判决书,柯长桂戴上眼镜反反复复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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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来,蔡乾鹏一直随身携带着打印机和各种材料帮助母亲申诉

        蔡乾鹏已经记不清这是自己第几次来到商洛市柞水县人民法院了,只是昨天这一次,他的心情与以往都不相同。7月1日,他终于等到了母亲柯长桂的这份无罪判决书:经审理,认为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做出如下判决:宣告柯长桂无罪。

  拿着判决书,母亲柯长桂泪流满面,站在旁边的蔡乾鹏张了张嘴,最终没有说出话。

  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份迟到多年的无罪判决。

  案发

  同村村民蹊跷中毒身亡

  时间倒退回14年前

  2002年6月3日,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曹坪镇田丰村发生一起命案,田丰村二组村民郝延林死在路边,死因不明。后经公安部门尸检和刑事技术鉴定,郝延林系毒鼠强中毒死亡。

  村里有人最后一次见到郝延林,是案发前一晚,在同村村民蔡定卫家。当天,蔡家新盖的厨房完工,蔡家女主人、1960年出生的柯长桂特意准备了两桌饭菜,招待这些天给自家帮忙干活的村民。

  郝延林与蔡家住得近,当晚,在帮忙送走客人后,郝延林离开蔡家。第二天,却蹊跷地死在了距离蔡家不远的村道边。

  时隔8个月后的2003年2月22日,警方叫走了包括蔡定卫、柯长桂在内的6个村民,他们都与郝延林平日来往较多。

  柯长桂没想到,从这一走到再次回家,中间相隔了10年9个月零4天。

  按照柯长桂的说法,被带到公安机关后,民警对自己及其他村民分别使用了测谎仪,“他们问我见过卫星没,我说见过。”柯长桂说,当时民警告诉她,“没事了,你可以走了。”可没想到自己还没走出门,一名民警就从后面把自己拉住,并打了一拳,“你杀了人,还想走?”

  随后,根据相关口供,柯长桂被锁定有重大嫌疑。2003年2月24日,柯长桂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柞水县公安局刑拘,3月20日被依法逮捕。在这期间,丈夫蔡定卫也以涉嫌包庇被刑拘。

  蒙冤

  两次量刑 差距之大令人费解

  从母亲被警方带走后,蔡乾鹏多次徘徊在商洛市看守所门外,试图能见到母亲一面。直到半年后,母子二人在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得以相见。

  “我都不敢相信那是我妈。” 蔡乾鹏至今记得那一幕。眼前的柯长桂脸色晦暗,弓腰驼背,不是往日那个利落爽直的妈妈。

  回过神后,蔡乾鹏放声大哭。母亲的样子让他想到父亲蔡定卫此前的遭遇,在开庭前,蔡定卫被无罪释放,回家时却带着一身伤痕。当年在西安323医院做的伤情鉴定书显示,蔡定卫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在法庭上,柯长桂坚称没有投毒,当庭指出民警刑讯逼供诱供,自己做出的有罪供述是假的。

  但这些并未被法庭采用。

  “柯长桂当庭翻供只能证明其认罪态度不好。”当年的判决书上写道。

  最终法院认定,柯长桂因郝延林深夜翻进其家找水喝,联想到十几年前郝延林趁其夫蔡定卫不在家欲行不轨的往事,产生了投毒念头。

  2003年12月9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柯长桂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柯长桂不服,上诉到陕西省高院。

  2004年7月,省高院作出裁定,柯长桂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商洛中院重审。

  奇怪的是,这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故意杀人案,商洛中院并未按照省高院的裁定重审,而是将该案交给柞水县法院审理,柞水法院在未取得新证据的情况下,于2004年12月10日作出二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柯长桂有期徒刑15年。

  “商洛中院和柞水法院两个判决有一个共同点:都认定柯长桂犯有故意杀人罪。所不同的,只是量刑由死缓改为有期徒刑15年。难道是柯长桂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吗?恰恰相反,柯长桂既没有自首也没有立功的表现,且拒不认罪。对于这起投毒杀人案,如此迥然不同的判决,两次量刑之间的巨大差距让人费解。”当年,著名法学专家、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李曼苓也曾对此提出过质疑。

  柯长桂继续提出上诉,2005年2月17日,商洛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已经没有了上诉的机会,蔡乾鹏也开始了漫长的“为母洗冤”之路。

  申冤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审判程序也不对”

  如果没有这件事,蔡乾鹏的人生轨迹或许会比村上许多同龄人都要顺利。

  父亲蔡定卫内向寡言,年轻时当过兵,在村里算是见过世面的人,还当过村主任。操持农务之余,蔡定卫还会在镇上打些散工。柯长桂外向要强,把农活和家里料理得井井有条,有时间还会去附近山上采草药,在蔡乾鹏的印象中,为了这个家,母亲一年到头几乎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在田丰村20多户村民中,蔡家的日子算是好的。大姐已经出嫁,二姐中学毕业后在西安打工,家里三间大房是新盖的,还有一台在当地算是奢侈品的21英寸彩电。

  案发时,17岁的蔡乾鹏刚初中毕业,已经通过了征兵体检,正憧憬着离开生活了十几年的山村去当兵,可母亲柯长桂却似乎并不愿意,她担心从没离开自己身边的小儿子,到了外面会吃苦。

  在那时,柯长桂还想不到,儿子此后的路会如此艰辛。更没有想到,这个不爱说话的儿子,会如此坚韧地走上为自己“洗冤”的漫漫路途。

  经历了一审、二审、上诉被驳回后,2005年年底,蔡乾鹏带着从亲戚那里东拼西凑来的200元钱来到西安,从火车站一路打听,找到了北大街的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刚从公务员转行当律师的胡超奇接待了他。

  “不仅仅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审判程序上也出现了明显的错误。”看完案件资料后,胡超奇接下这个案子,对于他来说,这个案子充满漏洞,疑窦丛生。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尸检报告显示郝延林是毒鼠强中毒身亡,但并没有说清楚它的化学名称。在农村,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老鼠药,老鼠药根据化学成分不同又有许多不同的名称,如何证明郝延林体内的毒鼠强与柯长桂家的老鼠药‘闻到死’一样?而且按照程序,省高院发回重审的案件必须在原法院审理,但这个案子为何要在柞水法院审理判决?”胡超奇说。

  “在当时的司法环境下,翻案太难了”

  从2005年到2015年,10年时间里,胡超奇和蔡乾鹏一直在反复做着一件事情——申诉。

  10年间,蔡乾鹏换了很多种工作,给卖场送货卸货、在食品厂打工……由于文化程度不高,他只能做些体力活,而每次找工作时也只有一个要求:要上夜班。

  “白天得跑我妈的官司,每个月规定的探视时间一定要去看我妈。”对于蔡乾鹏来说,生活围绕着这场官司。

  从司法机关、各级人大、信访部门到新闻媒体,蔡乾鹏不断奔波于这些在他看来能伸张正义的地方。没钱吃饭,就随身带着方便面,没有热水,就用温水泡着吃,为此,蔡乾鹏落下了严重的胃病;为了递交案件材料,从北郊凤城三路步行到环城路一家媒体,直到有人递过来一张纸巾,蔡乾鹏才发现自己流鼻血了。“特别热,又舍不得买水喝。”在公园、医院过夜更是常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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